为进一步加强VOCs污染防治,落实涉VOCs企业差异化管理,持续推进我市空气质量改善,根据省生态环境厅《关于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粤环办函〔2021〕79号)有关要求,我局组织制定了《2021年揭阳市涉VOCs企业分级名录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污染天气对应期间,请加大C级和B级企业的减排力度,其中C级企业纳入优先停产限产企业清单。同时,重点督促C级和B级企业按照《广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(VOCs)重点行业治理指引》(粤环办〔2021〕43号)等治理要求,组织涉VOCs重点企业编制VOCs深度治理手册并开展治理,明确治理任务、完成时间,尽早实现转型升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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